| 南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是根据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《关于印发<南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>的通知》(宛发[2004]20号)组建的,同时加挂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局牌子,并受市政府委托,领导市城镇集体工业联社工作。新组建的中小企业服务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。除承担原市乡镇企业管理局的职能外,增加了对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协调和服务职能。
根据市委、市政府机构改革意见,原乡镇企业管理局、原经济贸易委员会所属的6家事业单位、7家企业单位划归南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管理。
南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主要职责:
(一)贯彻落实国家发展中小企业、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、法规和政策;拟订促进全市中小企业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、规章和政策,监督检查执行情况。
(二)拟订全市中小企业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;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小企业、非公有制经济的统计工作;监测分析中小企业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动态,协调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,维护企业合法权益,优化企业发展环境。
(三)指导中小企业、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体系建设;建立和完善创业辅导体系,改善创业环境;引导各类社会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、非公有制经济提供服务;协调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份额的有关工作。
(四)提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建议并负责资金的使用管理;提出支持中小企业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关资金的政策建议。
(五)拟订改善中小企业、非公有制经济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,拓宽融资渠道;协调中小企业享受政府贴息贷款政策的落实;引导和推动民间资金、风险投资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投资中小企业、非公有制经济;推进中小企业、非公有制经济信用担保体系和信用制度建设,建立信用信息征集与评价体系。
(六)指导中小企业、非公有制经济开展科技进步、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工作;指导中小企业、非公有制经济的产业、产品结构调整;积极推动中小企业、非公有制经济向集群化、园区化发展。
(七)指导中小企业改革,促进制度和管理创新,促进建立和发展中小企业产权及相关要素市场;促进中小企业加强经营管理,提高经营者素质。
(八)指导和推动中小企业、非公有制经济的区域性合作、专业化协作和对外合作、招商引资。
(九)承担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的领导工作。
(十)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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